1、将原采购公告中“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现更正为:“ 1.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将原采购公告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年 ** 月**日**:**:**”更正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年 ** 月**日**:**:**”
其余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