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澄清公告(第 2 次)
致各投标人:
现对本 标段 做出如下澄清:
1、 问题描述:因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制作投标文件时,取费标准采用水总【****】**9号文件还是黑水发【****】**9号文件?
问题回复:本项目取费标准执行水总【****】**9号文件。
本项目澄清内 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投 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市大同区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大同区同城路**号
联 系 人:徐长伟
电 话:****-******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A5号楼三单元五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6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同区农业农村局
电 话:****-******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