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邀请
四川正线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年广安区井河镇高桥村公路硬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ZX-********
2.项目名称:****年广安区井河镇高桥村公路硬化建设项目
3.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人民政府
4.代理机构:四川正线建设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年中省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预算金额:******.**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1.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在井河镇高桥村新建硬化公路****米、宽3.5米;新建垃圾房1个。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五、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5号)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1(中国银行楼上)四川正线建设有限公司处购买,逾期不售。
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网上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加盖鲜章,发送至邮箱: ****,发送邮件时标题须注明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否则不予受理。
(3)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含谈判文件的制作、打印、装订、交通费及人力成本)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注:①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并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原件现场递交至四川正线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谈判响应文件报名要求正确提供相应报名材料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谈判。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 **月 **日9时**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1(中国银行楼上)。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谈判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1(中国银行楼上)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马路街**号
联 系 人:成先生
联系电话:**********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正线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双楠段**号1栋4层**4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4
****年**月**日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仅提供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