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1、转让价格包含增值税;2、房产证载权利人为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为转让方公司更名前公司名称,证明文件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3、转让房产现状转让,但因青海大厦 **J、**K两套住宅房产现场实际已打通,如征集到受让方,转让方将根据受让方的需求,负责将房产当前的打通状态恢复至未打通状态(即进行砌墙处理);4、转让房产现状出租,租赁期为****年4月3日至****年4月2日,租赁合同已约定,承租方已放弃优先购买权;5、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1、委估对象青海大厦 **J、**K两套住宅房产于评估现场勘查已打通使用,本次评估的房地产价值为青海大厦**J、**K作为两套能够独立出售的房产状态下的市场价值,未考虑其目前青海大厦**J、**K打通状态下对评估价值可能产生的影响,亦未考虑青海大厦 **J、**K需恢复为两套能够单独出售的房产所产生的费用。2、委估对象青海大厦 **J、**K 两套房产的证载权利人为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于****年**月变更名称为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进行产权证名称的更换,本次未考虑上述名称不一致的情况可能存在的权属瑕疵对评估结论的影响。3、委估对象青海大厦 **J、**K 两套房产于评估基准日时出租给东北林业大学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室使用,本次评估是按照证载用途住宅进行评估,本次未考虑目前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对评估结论的影响。4、本次评估结论不含资产交易环节所可能存在相关税费的影响的披露,本次评估结论包含增值税。5、委估对象**J、**K于评估基准日时已出租给东北林业大学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租赁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出租总面积为**9.**m,**J、**K的月租金(含税)均为8,**0元,委估对象**J、**K的月租金总额(含税)为**,**0.**元,本次评估未考虑该租赁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