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特别提醒:1、本次转让该经营权涉及的实物资产所有权不随着移交而变动,受让方有使用权和维护保养的义务(不包括所有权)。2、本项目经营权涉及的实物资产中冀(****)无极县不动产权第******2号不动产权证书证载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原产权人为无极县供水服务中心,后于****年产权人变更为河北协昌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第**次《无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及《转让协议》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无极县兴源供水有限公司,截止到评估基准日产权证尚未变更。3、本项目经营权涉及的实物资产中冀 AW1S**小型专用客车,证载所有人为无极县自来水公司,根据第**次《无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及《转让协议》该车辆转让给无极县兴源供水有限公司,截止到评估基准日产权证尚未变更。4、意向受让方自行关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产业规划,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产业政策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到政府部门咨询。受让成功后如不符合当地政府的产业规划而无法利用该经营权资产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5、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和提供的图片,仅为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各意向受让方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意向受让方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转让方和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6、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