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农村土地功能提升建设项目高峰段( 娃儿寨节点环境整治、应急广场 ) 已 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2 4 〕 **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 府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1 建设地点: 高峰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对 应急广场节点的土建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化工程及给排水工程;娃二赛节点绿化工程、挡土墙工程、土建工程 。 (具体内容参照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预算相关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0 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2 9 **0 元
2.4 招标范围: 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 作内容以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施 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全过程施工监理的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 或 市政工程监理 乙 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坤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垫江县高峰镇锦绣街1号 | 地址: | 重庆市武隆区国平渝兆新天地4栋**楼 |
| 联系人: | 冯老师 | 联系人: | 杨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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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8 | 联系电话: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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