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龙风中学扩建项目
补充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南安市龙风中学扩建项目招标编号:南建标[****]**2号,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4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7.6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修改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招标文件第4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南政文〔****〕**7号《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规定》(****年**月**日起实施)文件执行修改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3.招标文件第4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不调整修改为
**.1.2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
(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土5%。
**.1.3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
(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5%。
4.招标文件第4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4争议解决方式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或澄清、修改通知中有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通知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南安市龙风中学(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