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繁荣金井配套提升工程(金井新城绿道一期贯通工程)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券,招标人为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金井片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金井新城绿道一期总长度****m,一圈步行距离约5公里,红线面积****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繁荣金井配套提升工程(金井新城绿道一期贯通工程)共涉及六段绿道:天牛河西侧滨水段**0m、如意中路北侧绿地段**0m、七号渠东侧滨水段**0m、环湖路外圈公园段**0m、祥湖路北侧滨水****m、牛寨山路南侧共用段**0m。主要建设内容含新建彩色透水混凝土步道、现状人行道涂装翻新、标识标牌、健身器材、休憩座椅、灯光照明及绿化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0万元<单项合同额≤****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适用于台湾企业):①投标人须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且核定承揽工程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台湾营造企业资格;②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工地主任执业证,且应从其《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登载的备案人员中选择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6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7.6.****.**0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或按闽发改规〔****〕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下(含****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翁工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1#楼7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曾雪云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5右室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