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片区雨水泵站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
更正公告
一、说明
1.本《更正公告》作为原《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同具有法律效力。
2.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二、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年**月5日更正公告日期:****年**月6日
2、原公告内容:
计划工期:**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日历天,施工周期:**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1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年1月5日。
更正为:
计划工期:**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日历天,施工周期:**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内容:
1、招标文件中所涉及计划工期内容均以最新更正为准。
2、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各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悉知,各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获取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6日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