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1、受让方须在以下时间内将下列费用缴入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成交款:受让方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汇入其在“浙交汇”平台绍兴产权公司的存管银行账户(户名: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4)。合同履约保证金**0万元(不计息):受让方在付清全部货款及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柯桥区中心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华齐路支行,账号:************),该合同履约保证金是受让方与转让方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确保资产交易合同正常履约执行。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满且转让方审核完毕后,如受让方无违约行为,待完成提货、转让方现场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退还(不计息)。2、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独立从事本项目经营,不得转包。3、本次竞价标的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4、除对标的物解小、装卸、运输等条款以外的相关事项,请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自行向转让方了解,转让方联系电话:**********6。5、全部货款付清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移交,标的移交之日起,水电费(含耗损费)、场地管理费由受让方负责,成交标的所发生的丢失、损坏、事故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对标的物的处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6、受让方依据付款时间要求支付款项并签订相关协议后方可提货。有关提货过程中的安全事项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提货运输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交警、交通运输和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在提货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绍兴产权不承担责任。7、无论拆卸输运等环节是否存在难度(不可抗因素除外),受让方均应无条件接收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装车运离,转让方不负责任何额外的加工。8、提货过程中受让方应服从现场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9、由受让方自行组织机械设备标的所在地拆卸清运,拆卸清运过程中的装车、运输、或解小费用、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到场的机械、人员需服从现场物业公司统一协调指挥。**、受让方自行组织工作人员运输工作,运输过程需符合交通、环保等相关要求,并做好安全措施。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和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在拆除运输过程中造成项目现场破坏、环境污染、噪音污染、道路房屋损坏、人员安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自行负责拆迁运输完毕后现场的垃圾卫生的清场工作。**、受让方提货工作必须服从转让方监督,规定期限内完成标的物运输工作。受让方施工机械操作(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的有关规定。提货车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项目所述数量仅供参考,不作为移交的依据;提货区域须按照转让方指定区域实施,相应的安全、环保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超范围提货施工、或破坏有关地上混凝土板块及标的以外的设施设备、或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和负责赔偿。转让方有权在受让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作赔偿金。如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则受让方应按实际数额补足。**、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提货,现场拆除后的垃圾、卫生由受让方负责清运。每逾期1个月需支付场地占用费5万元,最多逾期不得超过3个月,逾期3个月以上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对未能履行以上条款的,转让方有权视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