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GD******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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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阳春市马水镇原广东石菉铜业公司医院东风院区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
| 资产类别 | 土地使用权 |
| 转让方名称 | 阳春金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2.**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本次标的资产所涉土地面积根据转让方现有的不动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交易价格不因面积变化而改变。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3.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仅限于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不涉及相关资质的转让。建筑物内的设备、办公用具等其他资产不属于本次转让的范围。 4.本次转让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建筑面积数据由转让方提供,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意向受让方一经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视为对上述情况知悉、确认且无异议,并承诺自行承担因标的前述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不因前述现状追究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任何责任。 5.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州嘉泰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穗嘉泰评报资字[****]第ZB**8-1号、穗嘉泰评报资字[****]第ZB**8-2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