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智能制造产业园区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平潭智能制造产业园区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答疑
问题1: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同一专业咨询工作仅允许一家联合体成员承担工作,不允许多家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同一专业咨询工作。招标文件中体现四项工作内容,但是联合体数量不超多3家,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4家比较合理。
答:详见本澄清和补充通知第二条《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及修改》第1点。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及修改
1、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第3.3条及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第2条中:“(4)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同一专业咨询工作仅允许一家联合体成员承担工作,不允许多家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同一专业咨询工作”。
现修正为:“(4)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4家,同一专业咨询工作仅允许一家联合体成员承担工作,不允许多家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同一专业咨询工作”。
2、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4日**时**分,现将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长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中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