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林亭口镇/恒辛庄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恒辛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林亭口镇恒辛庄村单家坟**8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底价为**0元/亩/年,即按照**0元的底价往上报价,采取网络竞价方式,递增额必须是**元的整数倍,报价最高者为受让人。竞价保证金****0元,凡受让人反悔竞价保证金不退,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2.成交后,竞价保证金转为承包费,多退少补。并交纳履约保证金****0元。3.承包人竞价成功后,需三日之内与恒辛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竞价成功后不能反悔,如反悔则竞价保证金不退,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择日重新发包。4.承包费一年一付,承包人签订合同后需缴纳当年承包费,之后每年的承包费于当年1月1日前交清,最后一年履约保证金转承包费,多退少补。5.水、电等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必须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方可设置,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不退,违约设置的设施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处置。6.此地块为农业生产用地,承包人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只能在所承包土地内种植农作物,不能栽树、卖土。7.承包期内如遇土地征用,承包人必须无条件交出所征土地,恒辛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农作物损失所得补贴归承包人,征地费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8.国家征收的水费由承包人负责缴纳,承包人不享受粮食补贴政策。9.承包人需在承包到期前将作物秸杆或其他作物清除干净,若到期后仍未清除的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处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责水源、电源。**.承包期间,若出现农作物损失、人员伤亡,均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承包人自负。**.承包人若转包,需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协议)原件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份,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不退。**.如承包人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不退,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同时承包人还要承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承包期间,原有道路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允许承包户通行。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