徂汶景区天宝镇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剩余基建及提升工程公开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徂汶景区天宝镇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剩余基建及提升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泰安市天泽自然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 泰安市天泽自然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S-GC-********-**-**
2.2项目名称:徂汶景区天宝镇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剩余基建及提升工程
2. 3 建设地点: 徂汶景区天宝镇
2. 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加工车间、压滤车间、卫生间、水池区、设备基础、监控室、室外配套等剩余基建及提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 5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2. 6 质量 标准 :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 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 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 不划分 标段。
2. 9招标控制价 为: ****.****** 万元。
2.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 下载地点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6)。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0-**8-****。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
5. 电子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 4 年 ** 月 ** 日**时**分。
5.2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5. 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 招标 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安市天泽自然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泰安市徂汶景区天宝镇天汶路2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王经理
电 话: ****-******0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得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安市岱岳区堰西3号商业楼中科泰金中心
邮 编:******
项目经理: 李宁
电 话: ****-******8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李宁 联系方式:****-******8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联系方式:****-******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