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SC******2 |
|---|---|
| 项目名称 | 成都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辉腾WVWFE**D(川A****H) |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无租赁、无担保抵押、无查封等。2.本次转让的标的按现场展示的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3.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车辆钥匙交付数量、随车工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4.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成交后,如无法过户的,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5.车辆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过户手续费、工本费、号牌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产权交易涉及车辆在异地登记的,由受让方负责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变更事项,办理登记变更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事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协助办理。6.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服务费后,转受双方按车辆现状进行移交,车辆移交前的违章记录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章罚款、滞纳金等),移交后车辆权属归受让方所有,若出现违章、安全事故以及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转让方无关。7.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8.其他事项详见《机动车信息表》等。9.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现场踏勘和《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确认有关信息:(1)现场踏勘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园路二段**号旭光科技(2)现场踏勘联系人:李光惠(3)联系电话:**********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