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山县产业振兴公路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E********************** |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马山县产业振兴公路 已由 马山县行政审批局 以 马审批交许[****]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马山县博旅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0%,招标人为 马山县博旅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 马山县产业振兴公路 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 计划工期:**5日历天。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民族中学停车场等(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 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具 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 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施工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3.3业绩要求: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任一方业绩均认可); 投标人在 ****年1月1日至今 所完成的交\竣工验收 的项目 累 计完成 2 **0 万(或以上)交通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应满足3.1、3. 5、3.6、3.7、3.8 要求。 按照《南宁市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南交运规〔****〕1 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向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申请办理信用等级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信用等级登记手续通过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申请,详询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咨询电话 ****-******4。 3.6 凡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含广西)或广西交通运输厅或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
| 4.评标办法 |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 5.招标文件获取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 时至****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 | |||||||||||||||||||||||||||||||||||||||||||||||||||||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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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