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锦州市黑烟车智能电子抓拍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 ||||
项目概况 锦州市黑烟车智能电子抓拍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4 项目名称:锦州市黑烟车智能电子抓拍系统项目 包组编号:**1 预算金额(元):******0 最高限价(元):******0 采购需求:黑烟车抓拍仪一体机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脱贫攻坚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3号文件的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电子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金融中心(名购广场)A座1单元**层 **号 联系方式:****-******0 邮箱地址:****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中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