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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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南召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的房屋(人民路原卫生局门口、中华路县委门口门面房)三年租赁使用权拍卖项目公告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南阳市正公拍卖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南召县 |
| 挂牌价格 | **,**0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拍卖的房屋租赁经营权,租期为3年。网上所示起拍价及成交价均为一年的租金。 2、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拍卖公司书面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付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按照本次竞拍的年租金*3年总价的5%); 2、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的使用、管理等事宜以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3、意向承租方申请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 4、出租房屋未办理房产证,部分特殊行业存在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的可能,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否则应对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出租房屋已办理房产证的除外) 5、涉及原租户对房屋的装修等相关费用,成功竞买人须与原租户协商相关赔偿事宜,若双方协商未果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成功竞买人自负全责,与委托方、拍卖公司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