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宜丰县幼儿园、宜丰县花门楼幼儿园、宜丰县第三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江西柏盛-YF****-**
项目名称:宜丰县幼儿园、宜丰县花门楼幼儿园、宜丰县第三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具体要求 |
|
1 | 宜丰县幼儿园、宜丰县花门楼幼儿园、宜丰县第三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1 |
项 |
******0 | 详见文件第二部分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为半年(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响应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0号》文)。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 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丰县城东加油站斜对面悦华置地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江西柏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宜丰县幼儿园的委托,就其“宜丰县幼儿园、宜丰县花门楼幼儿园、宜丰县第三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宜丰县幼儿园、宜丰县花门楼幼儿园、宜丰县第三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江西柏盛-YF****-**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具体要求 |
|
1 | 宜丰县幼儿园、宜丰县花门楼幼儿园、宜丰县第三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1 |
项 |
******0 | 详见文件第二部分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为半年(6个月)。
注:1、本项目据实结算:即当月结算费用=当月核算单价×中标折扣×实际发生量。
2、如折扣为 9 折,则填写折扣为**%;折扣填写方式:0<响应折扣≤**0%。
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0元,最终支付金额以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内实际发生量为核算金额,半年内总金额如有超过中标金额将补签协议。
二、资格条件(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任一年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一月的社保、纳税凭证(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显示公司基本信息及无违法处罚的信用中国网站 ****** 的截图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7.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 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上述1-6点,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本提供书面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未按版本要求承诺的,视为无效承诺。】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开标现场递交于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保证金
1.报名及获取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5日-**月**日(北京时间)止,拟投标人须于此时间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无法下载招标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0元,于开标时间截止前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或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操作(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电子汇款到账时间记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请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江西柏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营业部
四、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地点:宜丰县城东加油站斜对面悦华置地四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年 **月 **日下午
**:**(北京时间)。
五、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排序人的评标方法。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按以下顺序排序:(1)以报价低的排列在前;(2)按节能环保产品金额占投标报价比例由高到低顺序排列;(3)以技术得分高者排序在前;(4)以商务得分高者排序在前;(5)随机抽取。
六、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该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截止前不得启封”的字样,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递交到开标地点。
2.本次招标项目为壹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及服务能力投标。
3.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响应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0号》文)。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6.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可自愿前往踏勘,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七、签订合同
1.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为: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丰县幼儿园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
地址:宜丰县城
代理机构:江西柏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漆女士**********1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河东路**8号财富中心2号楼**3室
九、公告期限:自****年**月5日起至**月**日止。
十、本次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澄清等事宜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在上述网站发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经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丰县幼儿园
地址:宜丰县城
联系方式:陈老师**********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柏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河东路**8号财富中心2号楼**3室
联系方式:漆华丽**********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漆华丽
电 话: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