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远市界河上游综合治理工程(桩号**+**0 **+**0)-红花涧水库至半壁店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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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 ||||||||||||||||||
| 本次招标招远市界河上游综合治理工程(桩号**+**0 **+**0)已由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招审批建〔****〕5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烟台东鑫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财政资金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远市界河上游综合治理工程(桩号**+**0 **+**0)-红花涧水库至半壁店桥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建设地点:位于招远市。 2.2项目概况:河道疏挖清障长8.**km;新筑堤防左右岸总长0.**km,堤防加固左右岸总长2.**km,岸坡防护左右岸总长**.**km;新建支流(沟)入口工程6处、新建穿堤涵洞工程3处,新建穿堤涵管工程**处、改建穿堤涵管工程2处、改建拦砂坎工程1处;新建漫水桥3座,改建漫水桥5座,改建交通桥1座;增设水位监测点及视频监控5处;河道两岸共设置**处安全警示牌。具体要求需符合各相关主管部门规划意见。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涵盖整个项目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部分建构筑物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和保修等工作,具体建设内容按照招标人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 5 月 ** 日前完工。 2.5计划投资额:**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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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3.投标企业的其他要求 全部标段:3.1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3.3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有在建施工项目;②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③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④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⑤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②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派出;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2具有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单位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
| 4.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
| 4.3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3。 5.3电子投标文件未上传或无法被系统读取,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发布媒介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 7.其他 | ||||||||||||||||||
| 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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