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SC******9 |
|---|---|
| 项目名称 | 广元市苍溪县凯旋丽都1幢负3楼**号、**2号、**4号、**5号4个车位转让——-3层**2号车位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苍溪县汉昌水务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交易标的为位于苍溪县凯旋丽都1幢负三楼的4个停车位。详见《停车位处置明细表》,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无租赁。二、本次交易按现状分标的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凭据。 《停车位处置明细表》所述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登记为准,如存在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三、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及过户、租赁情况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以下简称:广元分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四、受让成功后,受让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五、广元分所在确认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六、小区设有物业,交易成功后,受让方自行与物业公司对接。七、其他内容详见《停车位处置明细表》《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