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公园南路(K0+**0-K0+**9)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
1.招标条件
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公园南路(K0+**0-K0+**9)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苍发改投[****]**号(项目代码****-******-**-**-******-**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0%,出资比例为 **0% ,项目业主为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机构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公园南路(K0+**0-K0+**9)道路及排水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1万元,建设规模:西起公园南路桩号K0+**0,东至现状城中南路与公园南路交叉口,道路全长**9米、道路红线宽**米等设施同步建设。建设地点:苍南县灵溪镇。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道路、给排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 **1 万元。
2.3施工总工期:**0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8?无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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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无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
4.2?不采用评定分离。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网址为 ******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网址:******)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4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的投标人,请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及CA办理 (网址为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时间安排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网址为 ****** )。
招 标 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8 电 话:**********5,****-********
行政监督部门: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号
电话:****-********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年**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