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辛自然资告[****]**3 号
经 辛集市 人民政府批准, 辛集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一 宗国有 建设用地 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6号 | 宗地面积 | ****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九江大街南侧、天山大道东侧 |
| 出让年限 | ** 年 | 容积率 | ≥0.8 | 建筑密度(%) | ≥** |
| 绿地率(%) | ≤** | 建筑限高 | --- | 土地用途 | 三类工业用地 |
| 起始价 |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 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4日 至 **** 年 **月**日 到 辛集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年**月4日 至 **** 年 **月**日 到 辛集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年 **月**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 年 **月**日 **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 年 ** 月 ** 日 9 时 3 0分在 辛集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2、按规划要求各地块内如有城市绿地及道路等公共设施占地均需无偿退让。
3、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模式出让,根据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提供的“标准地”建设标准指标,土地竞得人还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准入行业:化工;(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0万元/亩;(3)产出标准:项目亩均税收≥**万元;(4)能耗标准:项目工业产值能耗≤0.**吨标准煤/万元;(5)环保标准:应满足空间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质量管控标准、行业准入标准;(6)安全生产指标:安全手续齐全,生产指标与设计相符。土地成交后,为确保各项标准落实到位,竞得人需持《成交确认书》与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明确相关标准要求和违约责任后,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缴纳相关税费后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4、 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辛集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 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
辛集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