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江北区大数据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江北区人社局数据应用管理系统等**个应用信创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XDZB-****-**7
1.2项目名称:江北区人社局数据应用管理系统等**个应用信创改造项目
1.3最高限价:******0元
1.4采购内容:负责实施江北区人社局数据应用管理系统等**个应用信创改造,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产品验收通过,所有验收通过后需提供三年产品更新及运维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供应商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月4日9:**至****年**月9日**:**时止(北京时间)。
3.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3.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3.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4.1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4)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 日** 时**分,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5.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5.3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5.4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 日** 时**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三楼)在线公开开标。供应商可通过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在线观看开标会议。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八、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江北区大数据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余晨晨、郑梦燕、许常汇、屠世侠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