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峰学园周边道路工程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北峰学园周边道路工程(招标编号:泉建招字[****]**9号),现将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内容等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7.1.1”、“7.1.2”、“7.1.4”内容修改为:
| 7.1.1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 | 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序号:**-**、**-**、**-**、**-**、**2-**3、**7-**9、**1-**2、**6-**7、**8-**9、**3-**5、**5-**6、**6-**7、**1-**3、**5-**6、**9-**0、**4-**5、**8-**9、**4-**5、**9-**0 |
| 7.1.2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 无 |
| 7.1.4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 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序号:5、**-**、**、**6-**7、**1-**2 |
二、本补充通知(2)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2)与招标文件及答疑及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2)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