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澄清公告(第 2 次)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它因素内容调整为“近三年(****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0万元的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得1.5分,最多得3分。注:1.类似业绩为农田建设项目或水利水电工程项目;2.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本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市大同区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大同区同城路**号
联 系 人:徐长伟
电 话:****-******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A5号楼三单元五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6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同区农业农村局
电 话:****-******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