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中山中路片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海丰县中山中路片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于****年**月3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页《定标因素及权重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1款,
原内容为:定标候选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全体单位均需提供)承诺在施工前办理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提供相关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现修正为:定标候选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全体单位均需提供)承诺在施工前办理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提供相关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有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招标人: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