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阜阳市人民医院北区手术室改造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阜阳市人民医院北区手术室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 FY****GC****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一、招标文件P**页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类似工程/业绩。请问:类似业绩是否指手术室装修改造项目、手术监护室装修改造项目、产房装修改造项目等?答1: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不限制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可。二、本项目发布的清单与控制价均为PDF版本,清单-阜阳市人民医院北区手术室改造,pdf最高投标限价-阜阳市人民医院北区手术室改造.pdf请问:能否提供 EXCEL版本,便于组价?谢谢!答4:本项目不需要进行分项报价,无需组价。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1(2)本招标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详见图纸及清单控制价。”现更正为:(2)本招标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本项目不涉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3.7 履约保证金内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 7 日内(最迟不得超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 天)。”现更正为: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若采用现金缴纳,在退还时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最迟不得超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 天)。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内综合评审表和重点评审表进行修改,修改后内容详见附件。本公告内容视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查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