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YS****J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颍上县公安局****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评分办法中企业荣誉“自****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或供应商所管项目获得政府部门颁发表彰(表扬)或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1个荣誉得1分,本项满分3分。(同一个荣誉不重复计分)注:(1)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表彰(表扬)或荣誉或奖项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网上截图或表彰文件为评审依据,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获奖时间、颁奖单位等评审因素。(2)同一荣誉满足多项类别的仅计分一次。”更正为:“自 ****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或供应商所管项目获得政府部门颁发表彰(表扬、满意评价)或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 1 个荣誉得 1 分,本项满分 3 分。(同一个荣誉不重复计分)注:(1)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表彰(表扬、满意评价)或荣誉或奖项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网上截图或表彰(表扬、满意评价)文件为评审依据,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获奖时间、颁奖单位等评审因素。(2)同一荣誉满足多项类别的仅计分一次。”更正内容2、采购文件评分办法中业绩“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更正为:“自 ****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的(包含已完成的业绩和正在进行中的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 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更正日期: ****年**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颍上县公安局
地址: 安徽省颍上县慎城镇颍阳路**5号
联系方式: **********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颍上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人民西路**6号
联系方式: ****-******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主任
电 话: **********6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