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0指挥大楼内部食堂及巡防大队内部食堂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0指挥大楼内部食堂及巡防大队内部食堂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第三年的采购合同根据上一年度考核结果(月均考核 分不得低于**分)和年度预算情况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8,**0.**元/年;
2、采购计划编号:********************[****]****2;
3、采购品目:C******** 餐饮服务;
4、支付约定:
(1)按季度支付,采购人每月根据《考核标准》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按每月考核得分情况进行费用汇总,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服务费。如遇特殊情况,按双方商议进行。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按季度支付,采购人每月根据《考核标准》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按每月考核得分情况进行费用汇总,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服务费。如遇特殊情况,按双方商议进行。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按季度支付,采购人每月根据《考核标准》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按每月考核得分情况进行费用汇总,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服务费。如遇特殊情况,按双方商议进行。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按季度支付,采购人每月根据《考核标准》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按每月考核得分情况进行费用汇总,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服务费。如遇特殊情况,按双方商议进行。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监督部门: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方式:**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地址: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3栋7层
联系方式:**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女士
电话:**8-********-0
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