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公告 (高自然资规 拍 告字[**2 4 ] **6 号)
经高阳县人民政府批准 , 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 拍卖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年) | 拍卖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 ****-**6 | 高阳县东河村环村东街东侧、北二环北侧 | ****7.** | 居住用地 | 1.**** | **% | **% | ** | ****.2 | ****.2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 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 拍卖 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拍卖 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 4 年 ** 月 ** 日 至 **2 4 年 ** 月 ** 日 到 河北新陆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 4 年 ** 月 ** 日 至 **2 4 年 ** 月 ** 日 到 河北新陆拍卖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 4 年 ** 月 ** 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 4 年 ** 月 ** 日**时 3 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 活动 定于 **2 4 年 ** 月 ** 日 9 时 ** 分 在 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一 )本次 拍卖 出让的地块设有出让底价。
( 二 ) 该地块属房地产遗留问题项目,具体情况由高阳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 四 )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河北新陆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张先生
联系电话: ****-******6 **********7
开户单位: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高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河北新陆拍卖有限公司
**2 4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