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
璧规资告字〔****〕**号
经璧山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BS**-2G-**6 | 宗地总面积: | ****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来凤街道安乐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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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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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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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土地用途: | | | ||||||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 | ||||||
| 用途明细: | |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6.** | | |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BA**** | | | |
| 起始价: | ****.5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下载相关文件,下载网址:******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 ****年**月**日 **时**分 在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审查结果将于****年**月**日**:**现场宣布,合格申请人登记入场。申请人未按时到场听取资格审查结果,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竞买,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附3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3
开户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