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丰县国家湿地综合治理及蓝色碳汇示范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丰县国家湿地综合治理及蓝色碳汇示范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红树林营造和修复) | |||||
| 标段(包)名称 | 海丰县国家湿地综合治理及蓝色碳汇示范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红树林营造和修复)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海丰县梅陇农场以南的海边滩涂区域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建设资金由专项债券资金列支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 |||||
| 招标内容 | 营造红树林总造林面积**.**公顷,场地垃圾、杂物清理约******.1平方米,种植苗木约******株,防护措施①(木桩+挂网)****m、防护措施②(木桩+挂网)****.4米、**米潮沟**6米、5m潮沟****米、3m潮沟****m、1.5米潮沟****m、养护监测便道****米、水泥管道**根、竹排桥**座、起垄面积****6m?、起垄潮沟****4.4 m?、起垄带防护措施****.8m(包括**0米PVC管防护措施和****.8米竹竿+竹网防护措施)、标识牌**块、保护宣传牌4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 |||||
| 工期(交货期) | **0日历天(养护期3年) |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元。按招标控制价文件中所列金额统一报价,不得参与竞争,否则视为无效。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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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投标人必须为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单位查询网页截图) 3.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省级林业有关部门核发的造林绿化施工丙级或以上的资质;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的资格证书;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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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网、(网址: ******)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 月2日9 时**分 |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 **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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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 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需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栏目内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可选择现场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楼),也可选择网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按照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办理。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楼开标2室(海丰县附城镇**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 |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为准。 | |||||
| 招标人 | 海丰县林业局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云岭东路 | |||
| 招标人联系人 | 欧女士 | 联系电话 | ****-******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弘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海丰县海城镇海银公路西侧叠翠名城B座**5-1号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电话 | ****-******8 | |||
| 招标监督机构 | 海丰县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3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视为默认同意开标结果。 3、投标人可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0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8、中标单位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提供 5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给招标人,提供纸质版的投标文件须与开标时递交的电子版的投标文件一致并加盖骑缝章以及封面加盖公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