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足区宝顶镇东岳村等(2)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大足发改投〔****】**2号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 项目法人 为 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宝顶镇香山社区、东岳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实施规模**8.**公顷,预计新增耕地 **.** 公顷。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2.**万 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 元
2.4 招标范围: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 个月 。
? 节点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天内因承包人原因未进场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没收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担保金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标人: | 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足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 地址: |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周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5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