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项目 -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香审批投项[初步设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香河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约合4.** 亩),建设规模按**9张床位设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主要建设医疗综合楼、门诊医疗楼、污水处理站、后勤保障房、地下工程以及室外配套相关工程等。(2)建设地点:香河县富强路香城屯村。(3)质量标准:合格。监理服务期限:**0日历天。最高限价:**.**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3)具有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年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本项目实行盲评,投标文件有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 9:**至 ****-**-6 **:**(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9:**,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号中恒大厦北楼**层;联系人:薛森,联系电话:****-******6; 邮箱antaizhaobiao**1@**6.com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1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香河县卫生健康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香河县永明路**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号中恒大厦北楼**层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罗杰夫 | 联系人: | 薛森 |
| 电话: | ****-******2 | 电话 | ****-******6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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