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渝北区洛碛镇岸线综合整治(二期)工程 已由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北发改投[****] **6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渝北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渝北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 工程 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长江左岸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渝北区洛碛镇岸线综合整治(二期)工程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长江左岸,上游起点位于洛碛镇青木村桂花湾,终点位于支流在建沙公溪大桥,沿长江岸线长约2.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工程治理总面积约5.**万㎡,生态修复工程总面积约1.**万㎡,步道工程总长度约4.**Km,地质安全防护工程2处,排洪建筑物工程6处级附属设施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 工程概算 金额: ****6.**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 金额: 约 ****.**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 估算 金额: / 。
2.4 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验收、配合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施工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 限 :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2. 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的资质条件: 具备 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招标人: | 重庆市渝北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事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 |
| 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人: | 程愿、兰仲旭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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