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S******D************ |
|---|---|
| 项目名称 | 河南豫西电力安装有限公司**0%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洛阳首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首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洛阳首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大会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4.7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为捆绑转让项目,转让底价为**4.**万元,转让方洛阳首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底价为**0.**万元;转让方洛阳首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底价为**.**万元。如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本项目转让底价,即**4.**万元。如本项目溢价成交,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按照各转让方的转让底价占本项目转让底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2、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资料。除北交所备查资料外,意向受让方需了解其他情况的,应自行去标的企业尽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支付人民币**2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当事人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即具备受让资格并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了解并认可标的公司情况,同意按照标的公司股权现状受让;(2)本方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同意并接受《河南豫西电力安装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在本次转让完成后,由标的企业根据职工意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