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1.竞买人根据委托方需求采购指定大米,支付全额货款,按照先进后出原则,采购二级以上(含二级)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大米作为市级储备粮,直储于:珠海市香洲区梅界西路****号(上冲成品粮库)2.珠海市市级储备粮质量标准按GB****-****执行,质量指标(其中碎米、加工精度和不完善粒含量为定等指标)二级以上大米(包括二级)3.卫生指标要满足GB****-****、GB****-****、GB****-****的;包装符合标准要求;4.首次满库后进入正常轮换,委托方按实际轮换数量拨付计算销售费用补贴,每季度结束后结算与发放。5.竞买人每年至少轮换一次,做到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任何时点储备粮实际库存量不低于**%、年终库存不低于**0%。6.竞买人按采购货款总金额的**%(采购单价不得高于****元/吨(含****元/吨),但可根据市场行情变化设置合理调节空间,采购价格经委托方审批同意后最高可上浮 **%)向委托方支付保证金。7.销售费用补贴由竞买人包干使用,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成本、搬运费、税金、损耗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并按季度核算与发放。8.珠海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市级储备成品粮(大米)直储项目综合以储备费用标准按每年**0元/吨/年作为交易底价,服务年限2年9.竞买人根据市场行情做好年度轮换计划,按照先进后出原则,实行轮换进出库备案管理要求。对所储的储备粮数量、质量和轮换安全负责。**.具体详见《珠海市市级储备成品粮(大米)动态储备直储合同》模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