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4SC******7 |
|---|---|
| 项目名称 | 睿恩光电有限责任公司7%股权转让 |
| 转让方名称 | 攀枝花市人和兴工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攀枝花市人和兴工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7 |
| 挂牌价格 | **,**2,**3.**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本次评估报告:公开,请在本公告详情页,自行下载查阅。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三、本次转让不涉及重大债权债务,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具体负债明细,详见《评估报告》。四、本次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五、本次转让睿恩光电有限责任公司7%股权,转让方攀枝花市人和兴工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9.1%股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已全部实缴。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万元人民币已全部实缴到位。六、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出资份额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七、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八、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九、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到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确认无误后与标的企业、转让方现场签订《尽调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凭《尽调确认书》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以及进行资产交接,否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的过程中,一切费用自理,并承担除转让方外在查证现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财产损失。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十、受让方已充分知晓并认可《睿恩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内容。 十一、成交后,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股权交易价款及取得西南联交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日内,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十二、其他事项详见《股权转让协议》(样本)、《评估报告》。十三、转让方联系人:徐彬,联系电话:**********5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三、报名时需缴纳相对应的保证金。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受让方应于成交次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二、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进行结算。三、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受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且转、受双方结清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全额无息划转给转让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