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信息披露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转让产权有关的内容: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8.******万元,其中标的企业彭州中衡置业有限公司**0%股权转让底价为**4.******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债权转让底价为****3.******万元,若本项目最终成交价形成溢价,则溢价部分为股权溢价。2、据评估报告载:1)评估范围内的存货-开发成本土地使用权暂未取得权属证书,通过核实彭州中衡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银行付款回单,中衡置业已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并承诺公司享有完整土地使用权,无权属争议;2)彭州中衡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其股东广东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年2月8日与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编号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位于蒙阳街道滨河南路南侧、纵三路西侧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年**月 **日,广东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与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项目履约协议书变更协议》,将该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变更为彭州中衡置业有限公司;3)评估范围内的存货-开发成本土地使用权为****年2月8日通过出让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年2月8日之前,根据广东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与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项目履约协议书变更协议》,该宗土地由彭州中衡置业有限公司于****年9月**日前开工建设,请投资人注意;3、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专项审计报告》;(3)《****年**月财务报表》;(4)《债权确认书》;(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