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花岙岛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空调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象山县花岙岛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和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新花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新花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宁波景业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8.**㎡,总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集散大厅及配套用房,室外综合管线、停车位、景观绿化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建设地点:象山县高塘岛乡。
2.2招标范围:象山县花岙岛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空调设备的供货、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服务等,设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本次招标工程造价:**5.****万元(含税)。
2.3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4交货期:需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度,且完成设备的联动和调试。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花岙岛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空调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为投标产品(涡旋式风冷热泵机组、变频多联式空调机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和服务能力。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产品(涡旋式风冷热泵机组、变频多联式空调机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厂家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就本标段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新花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宁波景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新华路**9号
联 系 人:叶部长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号商会大厦东座**楼
联 系 人:宋琼妍、郑玲、郑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