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4SC******5 |
|---|---|
| 项目名称 | 宜宾三江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宜创和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
| 转让方名称 | 宜宾三江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宜宾三江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2,**7,**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二、根据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川恒通评资字(****)**0号特别事项说明如下:1、根据宜宾三江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会决议,****年**月四川宜创和盛科技有限公司按增资协议约定,将****年度弥补过往亏损后剩余净利润(******8.**元)的**%进行分红,分红金额为******.**元。若根据宜宾三江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咨询按照****年**月**日经审计后的报表,同时考虑****年分红的影响,银行存款减少******.**元,模拟后的净资产为**1.**万元,经分析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约为**1.**万元2、经营场所租赁四川宜创和盛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场所系租赁,本次评估预计其租赁到期后均能如期续租,未考虑经营场所租赁无法续租等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3、截止评估基准日,四川宜创和盛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实收资本为**0.**万元。本次未考虑该事项的影响,特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4、因被评估单位未能提供借款担保合同,本次通过向银行询函确认,特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三、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2.非法人组织3.其他组织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宜宾分所专用账户结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宜宾分所确认收到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后,并出具《交易鉴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价款划转。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