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C**JX******** |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铅山县一台电梯设备处置拍卖 |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铅山县一台电梯设备处置拍卖,挂牌价**,**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 | | 经济类型: |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本: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 |
| 资产状况: |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 |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上饶市铅山县一台电梯设备处置拍卖,规格型号BLT-NS,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年**月购置,位于铅山县鹅湖大道与龙门北路交叉口西南**0米。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赣正捷评报字【****】第****8号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交付,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意向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交付以清单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实际数量、零部件的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安全拆卸保证金2万元; 4、标的资产移交时的拆卸及运输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价款及安全拆卸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待清运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申请无息退还安全拆卸保证金。 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拆卸及转移工作。若逾期,转让方不负保管责任。逾期5天以上,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置未搬运资产,且不退还转让价款和安全拆卸保证金。 |
| |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 |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转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受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担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转让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