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数据中心实验室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大数据中心实验室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使用状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0;预算品目:A********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预算金额:1,**0,**0.**元;最高限价:1,**0,**0.**元。二、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预付款。2、中标人完成所有货物交货、安装调试且项目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尾款,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1)中标人完成所有货物交货、安装调试,且提交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的检测报告,且项目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尾款;2)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付款问题,相关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邮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旭磊
电话:**8-********
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