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SZZR****** |
|---|---|
| 项目名称 | 山东华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5.4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缴金额****万元,其中,青岛千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万元,认缴比例**%,实缴出资**0万,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万元,认缴比例**%,实缴出资**0万,青岛千业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万元,认缴比例**%,实缴出资**0万。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XYZH/****JNAS1B****《审计报告》及中联鲁评报字【****】第****9号《资产评估报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即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署的全部相关协议、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