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邢台市南和区南白公路、宋东路、赵辛线、(三思镇、阎里乡)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南和区南白公路、宋东路、 赵辛线、( 三思镇、阎里乡)公路灾后 恢复 重建工程(变更新增) 监理 已由 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 以 南行审立项字【****】**、**、**、**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南和区 交通运输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区财政资金 。 招标人为 邢台市南和区 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邢台市南和区南白公路、宋东路、赵辛线、(三思镇、阎里乡)公路灾后 恢复 重建工程(变更新增)监理。
2.2 建设地点: 邢台市南和区 。
2. 3 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对现有旧路路面破损严重部分挖除重建,最后恢复路面标线等附属工程。
2. 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负责本项目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2. 5 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 , 具备附件1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信用中国”网站(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及有违法违规行政处罚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3. 5 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如投标人与 施工 中标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则视为自动放弃 监理 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 4 - ** -** **:**:**至**2 4 - ** -** **:**:**,登录邢 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或E招冀成 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 4 - ** - ** **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 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 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进行盲评。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河北省交通厅网站、 E招冀成 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并 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受理单位: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赵珂,受理电话:****-******2); 河北融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大勇 ,受理电话:****9- ******8)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0
电子邮箱:****
9.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邢台市南和区南白公路、宋东路、 赵辛线、( 三思镇、阎里乡)公路灾后 恢复 重建工程(变更新增) 监理 | 中标人 | **0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 | 河北融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 **9号 | 地 址: | 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8号 |
| 联系人: | 赵珂 | 联 系 人: | 杨大勇 |
| 电 话: | ****- **6 **** | 电 话: | ****- ******8 |
**.其他公示内容
**.1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制定了《邢台市“双盲”评标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盲评”。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邢台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