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JHY****-1(台山**)号海域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JHY****-1(台山**)号海域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海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宗海位置:JHY****-1(台山**)号海域位于江门台山市下川岛西南侧、家槟村沿岸海域,现状为空置海域,无用海设施及其他附属物,水深3-6米,面积**0公顷,宗海坐标如下:
N:**°**′**.**2″ ,E:**2°**′**.**6″
N:**°**′**.**2″ ,E:**2°**′**.**0″
N:**°**′**.**8″ ,E: **2°**′**.**4″
N:**°**′**.**1″ ,E: **2°**′**.**7″
(二)宗海用途:用途以筏式养殖、浮球养殖为主的开放式养殖,养殖品种是以牡蛎为主的贝类,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出让年限为**年。
(三)海域使用约束条件:
竞得人在海域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1.竞得人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后,应按规定向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2.竞得人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航道管理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并在出让海域范围边线设置水上助航标志,标识养殖用海范围。出让期限结束或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解除后,应自行清理有关标志和养殖设施,恢复海域原状。
3.竞得人不得擅自扩大用海范围、改变海域用途和用海方式,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一切用海活动。
4.竞得人开展养殖活动应科学控制养殖规模和密度,防止养殖自身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5.竞得人应落实出让海域的养殖生产安全责任,有关养殖船舶要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防止发生船舶碰撞等安全事故。
(四)其他事项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无法正常生产的,竞得人有权放弃海域使用权,但须在下一年度海域使用期限起始日3个月前提出申请。
2.因涉及重大项目、公共利益等情况需提前收回海域使用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海域权网上挂牌出让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海域权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0.**4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次。
竟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抵作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原缴纳账户。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出让海域,不退还保证金。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海域使用权竞买活动。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近一年内(从挂牌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倒推一年)有海域使用违法违规相关记录的;
2.存在欠缴海域使用金行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允许境外竞买。
五、竞买要求
本次海域权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2.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9时**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年**月**日9时**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海域权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市自然资源局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条款详见挂牌文件。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竞得人在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第一年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竞得人按照出让年限逐年缴纳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每年应缴纳金额=竞得金\u**F**0,实际缴纳金额以当年度缴费通知书为准。若已抵作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的保证金高于第一年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超出部分抵作第二年相应金额的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若不足缴纳第一年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则竞得人需在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补缴相应价款。第二年至第十年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需在当年海域使用期限起始日前2个月内缴清,海域使用起始日期为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日期。如竞得人未按期缴纳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每日需按迟延缴纳金额的1‰缴纳滞纳金,逾期2个月仍未缴清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海域使用权,并保留向竞得人追讨赔偿的权利。
十、不动产证书办理
竞得人在缴纳第一年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后1个月内持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材料,前往台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手续,取得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使用海域。
十一、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海域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4;
交易业务咨询:****-******2,******7;
交易业务邮箱: ****;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号三楼;;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咨询:****-******7;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号。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