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太自然资用〔****〕**8号)
经太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 宗 地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不动产宗地代码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 TG[****]-** | 钜阳路北侧 富泰路西侧 | ******.** m 2 (合**8.**亩) | 批发市场用地 | ** | ************GB****0 | 不大于1.5 不小于1.0 | 不大于**% | 不小于5% | **( 起始总价****.**万元) | **** |
| TG[****]-** | 新阳路南侧 钜阳路北侧 | ****8.** m 2 (合**4.**亩) | 批发市场用地 | ** | ************GB****1 | 不大于1.5 不小于1.0 | 不大于**% | 不小于5% | **( 起始总价****.**万元)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此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递交竞买申请书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时(竞买保证金以足额转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账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五、拍卖时间:****年**月**日下午**时。
六、拍卖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栋4楼)。
七、其他事项:
1、该两宗地竞得人必须自持不低于计容建筑面积**%的物业,自持物业不得对外销售。若该两宗地为同一竞得人,可允许两宗地之间平衡自持规模。
2、本公告宗地的出让金缴纳期限和方式等内容相关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3、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若该宗地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直接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出让。
4、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6、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7、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4号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
联系电话:****-******3
联 系 人:侯建宇 刘一帆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