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石辛庄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石辛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石辛庄村村委会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口屯镇石辛庄村村西2.4亩鱼池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包期限与亩数、价格:由****年**月1日至****年**月**日,合同期限为**年;鱼池共2.4亩,底价**0元/年。2、鱼池在承包期间被国家、政府等相关政策依法征收、占用时,承包方应服从响应政策,如遇国家征地补偿费归发包方所有。3、承包期满前,承包方要将鱼池恢复原状,按时交回承包的鱼池,便于发包方重新发包。4、承包方必须始终保持水质良好,水面不许太高,不能影响雨季排水,不得破坏坑塘卫生造成黑臭水体,要保持坑塘周边干净整洁,保护坑塘设施完好。只允许养鱼,不允许种植任何农作物,不允许搭建看护房,不允许搭建光伏设施另作他用等;若不按合同约定使用鱼池,改变用途、给鱼池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当赔偿对发包方造成的损失。5、承包方在捕捞作业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捕捞手段,造成一定危害。6、现阶段原鱼池承包户坑内有一定数量的鱼,如非原承包户承包,则需要商议协商赔偿解决。7、合同期间,承包方自主经营鱼池,不得扩大鱼池面积,不得私自转包、分包、不得私自挖坑取土、卖土,不得私搭乱建。8、发包方不负责水、电等相关费用,就目前鱼池现状进行发包,一切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9、承包方在鱼池经营期间注意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如出现溺水等一切安全事故,与发包方无关。**、承包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承包费,即每年度的**月1日前,如逾期**日未交清,视为违约,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将该鱼池另行发包。**、意向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与项目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不能因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认可。**、此次需要意向受让方向平台缴纳****元交易保证金,交易完成后保证金转为鱼池押金,合同到期后如无其他问题方可退还押金。**、意向受让方承诺,在鱼池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鱼池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鱼池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相关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鱼池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意向受让方人自竞价成功之日起3日内与发包方签定承包合同,如逾期不签,将视自行放弃鱼池承包权,未经发包方同意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发包方有权重新进行发包。**、合同期间双方不得无故提前退出终止合同,受让方如提前终止合同或在合同期内不履行应尽职责,押金****元概不退换。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 转出用途 | 渔业养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