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JY**JX******** |
| 项目名称: | 庐山市南康大道总工会1-2层沿街商铺5年租赁权拍卖 |
| 标的名称: | 庐山市南康大道总工会1-2层沿街商铺租赁权拍卖,挂牌价**3,**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 所在地区: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 | | 经济类型: |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本: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 |
| 资产状况: |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 |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受让意愿人,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
| 项目简介: | 庐山市南康大道总工会1-2层沿街商铺5年租赁权,房屋总计建筑面积约为 **4.**㎡(其中:一层建筑面积约为**9.**㎡;二层建筑面积约为**4.**㎡)。起拍价按每年租金人民币******元,竞买保证金为****0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拍卖成交后,租赁标的承租人必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天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一年租金及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否则,视为承租人自动放弃竞得标的资格, 由委托人重新组织拍卖,承租人向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由委托人享有。委托人收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及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后,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后并按约定交清租金及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后由委托人交付标的物。 2、承租人须完全响应委托方的业态要求,不得经营违法违规行业。 3、租金按年一次性支付,先付后用,《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应向委托人交纳履约保证金****0元(详情见租赁合同范本) 。 4、承租人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装修(包括隔墙、安装下水管道等),须报经委托方同意后方能进行施工,并自行承担费用。 5、租赁期满后,委托方若继续招租,则承租人须重新参与拍租;委托方若不再招租,则承租人须无条件将承租的房产退还委托方,委托方不对房产的装饰装修及相关设施作任何补偿;对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不得人为损坏,如有损坏,承租人须恢复原状。 6、拍卖标的的房产面积以测绘部门确权面积为准,标的的实际面积与拍卖清单的面积若有误差,不影响成交和成交价款。标的的新旧程度和管理状态以拍卖时的现状为准。委托方、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必须在2天内按5年总租金的4%向江西省汇丰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 8、因原承租人对该房产进行了投资装修,如是原承租人以外的竞租人竟得该标的时,原承租人以外的承租人必须负担原承租人对该房产投资装修的费用(具体负担的金额以委托方选定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金额为准)。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违约,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按《拍卖法》第**条以予处理。 **、买受人(承租人)必须接受并遵守《租赁合同》内的全部条款,如网上发布的条款与《租赁合同》内容条款相抵触时以《租赁合同》为准。 |
|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企事业法人均可报名。 (二)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 ****** )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三)竞买人须按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报名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银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的同名银行账户一次性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 自行勾选: 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 |